| 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采购2026年度执法执勤车辆保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JBH-2026-D-0050)公开招标公告 |
| 【信息时间:2026-3-26】 |
受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委托,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采购2026年度执法执勤车辆保险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采购2026年度执法执勤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TJBH-2026-D-0050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滨海新区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994辆机动车保险服务,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规定的保险期限起始之日起1年的保险期。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1540812.1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证书业务范围至少包含: A.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 B. 机动车(辆)保险 上述A、B两项具备任意一项即可 (二)若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其所属的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组织授权书扫描件。每个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三)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若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其所属的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组织授权书扫描件,每个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 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六)本项目付款事项如属于机关、事业单位采购货物、工程、服务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则应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上述条款付款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合同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 机关、事业单位与中小企业约定以货物、工程、服务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合同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明确、合理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并在该期限内完成检验或者验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七)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投标人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投标人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1. 投标人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平均值×50%; 2. 投标人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投标人报价×50%; 3. 投标人报价<最高限价×45%; 4. 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2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网址: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招标文件。 2. 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电子签章办理办法: (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内容。 (2)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参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服务指南--供应商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流程。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26年3月26日9:00至2026年4月17日8:30,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进行应答并提交。 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tjgpc.zwfwb.tj.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17日8:30。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投标。 (二)投标方式: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九、开标时间及方式 (一)开标解密时间:2026年4月17日8:30至9:30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 (二)开标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开标解密。 (三)网上开标公示时间:2026年4月17日9:30至12:00。投标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自行查看开标信息。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468号 (三)联系人:肖琳 (四)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 (五)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六)咨询服务电话: 1. 供应商注册咨询:022-24538167 2. 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022-24538059、400-0566-110 3. 采购文件咨询:022-25866109 4. 网上应答及解密操作咨询:022-24538309 (七)邮箱:bhzfzcb@tj.gov.cn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营口道734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高警官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66977165 十二、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针对采购文件质疑受理: 1.联系部门: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警保室 2.联系人:高警官 3.联系方式:022-66977165 4.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营口道734号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026年3月26日
TJBH-2026-D-0050 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采购2026年度执法执勤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公开3.26定稿.doc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