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南开和平两院区液氧及瓶装氧气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6-A-0031)更正公告第2号 | |||||||||||||||||||||||||||||||||||||||||||||||||||||||||||||||||||||||||||||||||||||
| 【信息时间:2026-3-20】 | |||||||||||||||||||||||||||||||||||||||||||||||||||||||||||||||||||||||||||||||||||||
受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南开和平两院区液氧及瓶装氧气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南开和平两院区液氧及瓶装氧气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6-A-003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3月3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需求”的“二、技术要求”的“(四)采购清单”的“2. 技术参数”表格变更,详见附件。 2、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需求”的“三、商务要求”的“(二)服务要求”中增加如下要求: “11、★投标人需提供医用氧气储存设备,具体为南开院区5m3储罐两个,和平院区3m3储罐两个,合计四个储罐。储罐最高承压均为16KG,以及配套的汽化器和减压装置,并负责设备使用证的办理。充液接口配备防错充装置。采购人负责协调现有液氧储罐拆除、更换相关事宜,具体工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储罐拆除、折旧、运输费(预计10万元左右,不超过12万元)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为两个院区液氧站提供远程监控设备,监测储罐的液位和压力。装卸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并负责对南开、和平院区设备及安全附件进行定期年检。中标供应商负责将液氧站出口法兰与采购人主管道对接,法兰处为中标供应商与医院责任交界面。” 3、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6变更,详见附件。 三、更正日期 2026年3月20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傅耀 (二)联系电话:022-24538318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三马路156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傅金岩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58287925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或扫描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24538304或邮箱:ggzyzbb@tj.gov.cn)。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附件:更正事项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3月20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南开和平两院区液氧及瓶装氧气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6-A-0031)的更正公告第2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或扫描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附件: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需求”的“二、技术要求”的“(四)采购清单”的“2. 技术参数”表格变更如下: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6变更如下: 附件6 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单位:元
注: 1.商品属性应在“环保产品”、“节能、节水产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无”四个选择项中选择填写。 2.医用液氧、40L瓶装氧气、5L转运呼吸机瓶装氧气的充装单位须与对应的充装许可证一致,医用氧储罐及配套设备维护无须填写充装单位。 3. 开标分项一览表中应列明开标一览表中每项的分项内容。 4. 如国产产品,产地精确到省级行政区域。如进口产品,产地精确到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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