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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印机采购方式变更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4-8-21】

各采购当事人: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2〕17号)的要求,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于8月23日18:00停止A3黑白打印机、A3彩色打印机、A4黑白打印机、A4彩色打印机、票据打印机在电子卖场的采购活动,停止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在协议供货平台的采购活动,均改为通过框架协议采购平台实施采购。

特此通知。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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