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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5-D-0007)更正公告第2号
【信息时间:2025-1-25】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5-D-0007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5115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变更为2025115日至202526日,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网上应答时间变更为20251159:002025288:30”。

(三)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288:30”。

(四)第一阶段解密时间变更为2025288:309:30”。

(五)第三部分的第27.7条变更为“参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当只有1家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时,参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不进行评分,由磋商小组与之进行谈判,该供应商满足采购磋商文件要求则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否则,则终止磋商。”

(六)其他内容不变。

三、更正日期

2025125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楠、鲁志强、杨光

(二)联系电话:022-24538301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

(三)采购人联系人:贾喆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4532016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24538304)。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125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5-D-0007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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