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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D-0236)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4-4-28】

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单一来源方式,对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物业管理项目实施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物业管理项目

2.项目编号:TGPC-2024-D-0236

二、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天津市广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河西区卫津南路1号

3.成交金额:970000.00元

4.主要成交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物业管理

三、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新光、洪汾、梅云(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孙涛、王永锋

2.联系电话:022-24538280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0号梅地亚艺术中心南楼10-11层

3.采购人联系电话:梅云 022-28657797-1156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4538283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自2018年以来一直租用河西梅江道20号(天津市广播电视台数字电视大厦二期南塔楼第十层、第十一层及地下二层的部分区域)办公。按照《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版)第33条规定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租赁场所的产权单位天津海河传媒中心,目前已委托天津广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大厦物业,故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2024年04月28日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TGPC-2024-D-0236).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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