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液晶显示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需求的通知 |
【信息时间:2025-7-29】 |
为落实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拟联合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液晶显示器(品目编码A02021104)框架协议采购工作,现向各采购当事人公开征求意见。 一、需求调查内容 1.采购需求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技术参数及最高限价是否符合行业标准及要求,是否满足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 3.其他材料(如证明材料等,如有请提供)。 二、需求调查对象 采购人以及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和资质的供应商。供应商应为拟投产品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且能同时在天津市及河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授权代理商履行合同。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 三、时间和方式 各采购当事人可以在2025年8月5日前,通过以下任一途径提出意见,我中心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征集后的采购需求进行论证。 1.通过邮箱ggzyxxzyb@tj.gov.cn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205室(邮政编码300161)。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公开的需求调查将作为开展液晶显示器框架协议采购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方采购主体予以重视并提出的宝贵意见。如需修改技术参数或最高限价,请用除黑色以外颜色标出。意见格式自拟,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印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晓薇、李楠、许杨 联系电话:022-24538334 附件:液晶显示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需求调查表(征求意见稿).xlsx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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